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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BRT纵火惨案的分析和根本防范

时间:2013-06-14  来源:法治论坛  作者:厦大张清辨等  阅读:

建议:迅速平息老信访纠纷 有效创建平安和谐厦门

举国震惊的厦门BRT公交纵火案造成47人丧生、34人受伤的悲惨后果,令我深感痛心,希望不再发生报复社会的重大惨案。厦门市政府新闻办发布通稿称,“犯罪嫌疑人陈水总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泄愤纵火”。陈水总由于个人生活的失败及其个人情绪的失控,而向社会报复纵火,残害无辜是极大的犯罪,应该受到全社会的谴责。陈水总已经自取灭亡,罪有应得。然而,留给社会的不光是悲痛与谴责,而应该有更深层次的思考。

一、陈水总纵火案之所以受到国人和领导的高度关切和重视,是因为死伤人数众多,而且是发生在公共交通上,影响巨大,后遗症严重。假设他自己一个人选择跳楼或到市政府广场自焚,或是有针对性地持刀报复杀害他认为填错了他的年龄的派出所警察责任人(事实可能并非如此),那么后果会是如何呢?

二、陈水总纵火案是一个特殊的个别案件,并不具有很强的代表性。过度恐慌,花费巨大资源去防范此类个案并非良策。按照常理,他的困境和3个月的信访无果并未达到非要如此严重报复社会的程度。根据报道信息,政府和社区对他的困境还是很关心的,陈水总本人也未提出异议。遗憾的是,如果派出所民警当初不光因为其证据不足不予办理纠错,而如果能够以更高的服务思想和水平(仅从责任看派出所并不一定有错),对其进行指导和帮助(因为一个人的出生资料有很多历史档案信息可以查证),可能问题就会得到妥善解决,不至于产生思想扭曲而过激失控,也很可能就不会产生BRT纵火案。当然,这个设想可能对公务员要求过高。现实中的公务员队伍中能够十分公正办事,高度负责热心服务百姓而受到赞誉的实在太稀少。提高公务员的思想水平和高度责任心迫在眉睫。许多公务员高官贪欲无限,总觉得自己待遇低,买不起房子,缺乏人民公仆的责任心。事实是,与我同级的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可能是我的2倍以上。我这个高级科技人才教授现在的住房只有96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离厦门的政策标准相差不少。相比之下公务员有何不满足的呢?贪官污吏贪污受贿,欺压百姓自有受法律惩处之时。大贪官刘志军、刘铁男的结局又是如何?

三、要真正实现和谐社会,应该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冲突。《信访条例》的实施就是为了妥善处理纠纷,化解矛盾。可是现实中的信访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不少官员却不能将心比心地善待心灵已经受过极大伤害的信访人,公正处理信访事项。不断采用不受理、程序驳回,甚至采用截访、关押等压制打击的错误办法继续伤害信访人,激化矛盾,加剧信访人对政府官员的仇恨心理。若继续采用推诿敷衍的老办法对待积压多年的老信访案件,可能再多的防范措施也无法阻止必然会不断产生的BRT、工交车、大商场、车站、码头、社区、高楼……幼儿园、小学等,或者针对涉案官员和家庭的蓄意准备的致命报复等悲惨事件的发生。目前报复社会惨案和官员灭门案时有发生。做了错事伤人,顽固坚持不改的官员,可能会时时感到开着汽车在路上、住在戒备森严的别墅里也不安全。感觉不断有魔鬼在周边作祟。在现实中,信访受害人常常愤恨不已,企图报复办事不公官员的心理随时都在在活动着。只是还没有失控,还顾及作案犯罪难逃惩处的后果,或者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报复机会而已。现在社会广泛流传口头禅“你有本事去报复作恶当官的,为何要报复社会,伤害无辜百姓?”可见社会的仇官心理和政府的信任危机相当严重。违法报复社会应该受到谴责,但是报复犯错官员是否就应该呢?我认为,我们的政府官员也是生命,他们的过错或工作失误可以也应该纠正,为何一定要到遭受报复甚至被剥夺生命之后才醒悟,才恐慌呢?

四、由我代理的信访事项“诉人社局2006~2007年给法院的三份违背法规和事实的错误公函害人请求纠正的信访”,几年来,已经向人社局、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信访数十次,没有妥善处理。

人社局不敢对三份公函是否有错作出评判认定,而是反复以“是给法院的复函不存在纠错和撤消的问题”为借口,拒绝纠错。公函实体内容错误是明摆的事实,一切有良知的人,甚至小学生都能看出来,人社局也不敢否认。原人社局常务副局长在接访时,看过三份公函后,当即表态正义评判,“这样的X话怎么能写到政府的公函里呢?”。然而在协调处理时,由于主管退休处的副局长不能正确对待处理,当面撕毁我们的信访请求草稿资料,进一步激化了矛盾。一手制造违背法规和事实的错误公函责任人,不能合理解释为何在法规处2006年12月已经向法院回复实体内容没有错误的公函后,又私自无端制造2007年4月的第三份违背事实,陷害信访人的复函问题。错误责任人及袒护者若继续顽固坚持错误,不能尽快醒悟自我纠正,必将难逃厄运,最终受到法律与行政的追责报复处理。信访复查则是一再官官相护,故意错误理解信访条例法规,不予受理复查,多次无理违法程序驳回申诉请求,袒护责任官员的错误。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已四次给政法委书记报告,请求督办信访复查处理。但却有如石沉大海,至今杳无音信。可能是被无知的秘书们扣押未报吧!我以为总不要等到信访堰塞糊破裂,吞食阻断水流的“石沙污泥”,冲毁无辜百姓家园,才能令责任官员清醒吧!!!

人所共知:共产党的办事原则应该是有错必纠,无论什么人,在任何场合下,都不能违背事实和法律法规以权谋私出具伪证公函害人。难道党中央允许他们“因为是给法院的复函、给公安局的复函、给安全局…给中央…的复函,即使违法违规、违背事实,胡说八道,陷害他人,也‘不存在纠错的问题’”吗?我的信访当事人常常彻夜难眠,时常发火,动不动就喊叫要从高楼跳下去,……,一了百了……。难道我们真的希望他心灵扭曲失控,再次发生不测失控的悲惨事件吗?

强烈建议:为了真正实现和谐平安厦门,现在应该尽快着手清理信访积案。清查统计在厦门因为权益受侵害而信访数十次,或信访长达3年、5年、10年以上,至今得不到实质性妥善处理的信访案件有多少?因职能责任部门和信访复查部门,多次采用程序驳回不受理,未进行实质性纠错处理的“积压多年老信访案件”又有多少?这些积案可能是厦门社会中存在的随时可能产生爆炸的重磅炸弹。如果这些炸弹不清理,只要有百分之一的炸弹发生爆炸,就会令厦门市难以承受,无法向人民交代。与其花费巨大人力物力事后处理惨案,不如事先花费人力财力公正解决信访受害人的正当合理诉求。要真正实现和谐厦门,应该立即责成信访局、政府各职能部门对信访积案如实进行统计上报,做全面的清查处理。要正确评价信访人。蛮缠不讲理的信访人不能说绝对没有,但是99.99%的信访人是通情达理的,他们只想讨回公道,获得自己该得的利益,大多应该由责任单位承担,政府的耗费比事后处理悲惨事件成本可能更低,财政花费更少,还能提高政府的威望,何乐而不为呢?

举行听政是解决积压多年老信访难题的最好办法。心中无鬼就不怕听政。对于久拖不决的信访疑难事项,应该果断组织听政,邀请各类有代表性的专家、代表参加,公开答辩,公正处理,有效平息纠纷。果真能如此办理,和谐平安的厦门一定可以实现!厦门将可能成为创新和谐的楷模出现在中国大地!

我作为一个教育、科研成果卓著的科技专家教授,不光要为我代理的信访人权益负责,会依法不断申诉,请求公正处理。而且更想为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安康献计献策,贡献有生之年。我是贫苦农民家庭出生,共产党拯救培养的新中国名牌大学毕业的高级科技专家人才,愿意协助厦门市政府妥善处理“积压多年的老信访难题”。我的科技专家身份有别于政府官员,我的创新思维、对法律法规的深刻透彻理解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一定可以在平冤息诉、化解信访纠纷,均衡处理政府官员与普通百姓的关系,均衡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上做出特殊的贡献。只要领导支持,我相信有能力负责解决70%以上的“积压多年的老信访难题”。就看领导如何看待我这个有争议的特殊科技、司法、创造性人才,到底是可以委以重任,为政府创建和谐社会所用呢?还是令领导害怕躲避,情愿弃于荒郊野岭,让我继续享受天伦之乐呢? 若有不妥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厦门大学zqbian email:zqbian@xmu.edu.cn
201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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