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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案辩护律师李庄提出上诉

时间:2013-06-30  来源:  作者:  阅读:

  【《财经》记者 朱弢】李庄的辩护律师已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

  2009年1月18日中午,李庄辩护律师高子程告诉《财经》记者,当天上午他已向重庆市一中院邮寄了上诉状,邮件中还附上了李庄的授权委托书。

  此前的1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法院一审判决李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所获罪名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18日为李庄案提出上诉的最后期限。李的辩护律师在上诉状中提出,要求撤销一审的刑事判决,改判上诉人李庄无罪。

  李庄提出上诉,属意料之中。此前,高子程曾公开表示,重庆江北区法院对于李庄的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依据两方面都存在错误,法庭审理程序也有瑕疵。李庄的另一名辩护律师陈有西也表示:“本案将穷尽所有法律程序和法律权利”。

   现年48岁的李庄,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在重庆打黑风暴中落网的龚刚模,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提起公诉,康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李庄、马晓军为龚担任一审辩护人。

京城律师李庄被检查机关指控犯有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京城律师李庄被检查机关指控犯有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据2009年12月1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在与龚刚模三次会面中,李庄面授了五招“翻身秘术”,还列举了他在“捞人”方面的一些“成功案例”。该报道首先披露,李庄案发系龚刚模主动向办案警方检举。

  2009年12月12日,李庄被刑事拘留,13日即被批捕,18日进入审查起诉阶段。20日,江北区检察院通报称,该院已对李庄提起公诉。

   2009年12月30日,李庄被控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一案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开庭。八天后的2010年1月8日,江北区法院即做出一审判决。

  1月18日出版的《财经》杂志,以“李庄案检讨”为封面,详细记录了李案庭审的16小时,还原李庄命运转变的28天,并由此追溯重庆打黑风暴的脉络与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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