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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昨开庭

时间:2013-06-30  来源:  作者:  阅读:

被告人张玉军(左一)、张彦章(右二)出庭受审。新华社发

本报讯(记者吴艳霞)昨日,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中首批案件分别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无极、行唐、赵县等3县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分别对6名被告人提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的指控。

张玉军、张彦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他们被指控制造销售了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7月,被告人张玉军以三聚氰胺和麦芽糊精为原料,研制出专供在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检测含量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以下简称“蛋白粉”),后被告人张玉军转移生产场所并进行大批量生产。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被告人张玉军累计生产“蛋白粉”775.6吨,并以每吨8000元至120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被告人张彦章、黄瑞康(另案处理)、张树和(另案处理)、刘继安(另案处理)等人,累计销售600余吨,销售金额6832120元。

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被告人张彦章将被告人张玉军生产的“蛋白粉”每吨加价500元至2000元,销售给高俊杰(另案处理)、薛建忠(另案处理)、赵怀玉(另案处理)、黄瑞康(另案处理)、裴建柱(另案处理)等人,累计销售230余吨,销售金额3481840元。

在此期间,“蛋白粉”被分销到石家庄、唐山、邢台、张家口等地的奶厅(站),被某些奶厅(站)经营者添加到原奶中,销售给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奶制品生产企业。三鹿集团等奶制品生产企业使用含“蛋白粉”的原奶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国市场后,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玉军生产、销售“蛋白粉”,被告人张彦章销售“蛋白粉”,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2人刑事责任。

同日,三起涉嫌向原奶中添加含三聚氰胺混合物销售给三鹿集团的案件分别在无极、行唐和赵县3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张合社、张太珍、杨京敏、谷国平分别出庭受审。公诉机关指控,这4名被告人将“蛋白粉”添加到原牛奶中并销售到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处,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对上述案件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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