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晨报报道,地铁“色狼”刚找到,写字楼“色狼”又出没了。昨日中午,一名女子在写字楼洗手间发现有“色狼”站在隔间马桶上用手机偷拍,随后女子将偷拍者堵在洗手间内,并叫来保安与警察。目前,嫌疑男子杨某已被控制并带到派出所处理,具体情况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昨天中午,有网友发帖称,浦东大道138号某大楼内,有“色狼”竟然藏身于女厕所内偷拍,好在女同事发现及时,大声呵斥,并呼来多人才抓住了“色狼”。警察快速到场后,把男子带回派出所,在上警车时“色狼”竟然还流了鼻血。
该发帖网友表示,尽管“色狼”已经被抓,但受此事件影响,公司女同事人心惶惶,一些人表示不敢独自去上洗手间了。
接受记者采访的律师表示,偷窥、偷拍他人隐私,不仅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同时也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偷窥、偷拍他人隐私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同时公安机关可对行为人最高处以10日拘留、500元罚款。(新民网)
相关报道:地铁遇色狼可微信报警 沪警已处罚
本周,一起发生在地铁9号线上的猥亵事件引起热议:上海轨交警方经过一番调查,追查到了伸出“咸猪手”的男子;然而,由于受害女子没有报案、指证,警方暂时无法对这起事件立案,只能继续进行调查。
周一晚,一网友发帖称9号线出现“咸猪手”,并附上照片。轨交警方介入调查,当晚找到了没有打码的初始照片。第二天,警方联系到了当场目击并拍摄、发帖的这位网友。周四,警方抓到了涉嫌猥亵的男士,但迄今没有接到照片中当事女子的报案。目前,轨交警方已公开呼吁女乘客能勇敢站出来,并表示,按惯例将对受害人身份及其他信息予以保密。
拍摄照片的这名网友讲述了当天车厢中的情景:“我拍摄时也在等被害人的反应。只要她说一句‘你干嘛’,我就会站起来(去阻止)。结果一直到那男人下车,她都没有反应。后来,我给她看了手机里的录像,让她报警,她说算了。我说发到网上曝光那个人,她也说算了。我实在气不过,才发帖提醒大家。”
今年,警方已经查处过13起在地铁中猥亵、偷拍女性乘客的案件。轨交警方对这13名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据悉,这13起案件中,女乘客都出面协助警方。
据记者了解,考虑到车厢环境的特殊性,上海轨交警方从去年起推行“微信举报”,以便乘客能够在静默的情况下报警。去年8月,轨交徐家汇站治安派出所推出“urbanrailpolice”微信账号接受报警。乘客编辑车厢号、车站、列车行进方向、违法行为,即可发送报警。若信号不受干扰,民警在5分钟内将赶到相应车厢。此后,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也开设了以“metropolice110”为账号的微信,接受乘客举报。
记者了解到,目前警方打击地铁猥亵事件适用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其实,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中,都有关于猥亵妇女的条目。前者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后者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罪名,但只针对以强制(暴力、胁迫)方法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情节轻微的猥亵不能使用《刑法》处罚。
有人认为,应当针对“咸猪手”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比如,有过猥亵行为的人应记录在案,凡发现一年内有过多次猥亵行为的,可以视为情节特别恶劣,适用“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来惩处。警方表示,这也需要被害人出面指证违法嫌疑人是违背了被害人意志进行猥亵活动。(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