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京师律师事务所赵荔律师代理的北京市大兴区12.7枪杀案于2016年10月27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2015年9月,被告人杨某某被人殴打,怀疑系某村主任赵某某所为,于是联系其他被告人于2015年12月7日蒙面持枪到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的某村,将正在与朋友谈事的赵某某开枪打死。北京警方于第二天将杨某某抓获,并以故意杀人罪将其刑事拘留。
杨某某的家属委托京师律师事务所的赵荔律师为其辩护,据悉,检察院是以故意伤害(致死)罪提起公诉的,开庭当天律师为其进行了罪轻辩护。
审理结束后该案没有当庭宣判,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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