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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刑事律师吴波训

时间:2013-06-29  来源:中国刑事辩护网  作者: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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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姓名:吴波训
 性别:男
 执业机构:湖南新世纪律师事务所(湖南省吉首市)
 执业证号:18112005110134

 个人简介:

    中国党员,法学本科,执业以来一直侧重刑事辩护业务,2007年湘西州媒体广泛报道的“尸骨案”中担任被告人龙某的辩护人,合议庭采纳辩护人的观点当庭以龙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8年公诉机关指控石某持枪抢劫案中,担任石某的辩护人,合议庭采纳了辩护人发表的不具有持枪抢劫的观点,以抢劫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十年;2009年担任石某故意杀人一案的辩护人,在广东省潮州市中院开庭审判的过程中,公诉机关对辩护人发表的辩护观点予以认可,法院以石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09年在湘西州发生的系列非法集资案中,担任多人的辩护人。一心一意做律师,聚精会神办案子是自己的执业理念。

 联系方式:

湖南吉首市人民北路44号。
 0743-8723885(办)
13508432172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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