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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楼堂馆所离不开群众的眼睛

时间:2013-07-25  来源:  作者:  阅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根据通知,各级党政机关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各部门各单位年终应把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7月24日《北京青年报》)。

  楼堂馆所的问题,真的是一个老生常谈的沉重话题了。有媒体回顾,对于各级党政机关兴建楼堂管所的限制,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中央就多次三令五申:早在1988年,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明确“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此后,1997年、1999年、2003年、2007年、2009年,中央多次下文强调管控“楼堂馆所”。更有学者分析指出,从2009年起,几乎每年中央的文件都会涉及“楼堂馆所”一词。

  年年重申、年年强调,但豪华超标办公楼等问题就是屡禁不止,令人有“审丑疲劳”之感。这几年,被网友们曝光的各地豪华超标办公楼一幢幢令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比如最近因为延安城管临时工跳踩商户头部事件,引发网民对延安30层高的“城管大厦”的围观,不少网友感慨:延安城管果然霸气,30层的城管大厦得装多少临时工啊?

  毫无疑问,一些部门和地方愈演愈烈的违规修建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现象,“不仅浪费了大量公共财政资金,加重人民负担,而且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侵蚀党员干部的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危害党和人民的事业”,向来是民众深恶痛绝的行为之一。而更应关切的是,一些地方党政机关还居然负债建设楼堂馆所,采取拖欠工程款的方式弥补资金缺口,最终成了工程款拖欠大户,导致建筑商拖欠农民工工资,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那么,楼堂馆所问题为何会屡禁不止呢?虽然本次“两办”通知为避免各种漏洞,细致规定了诸如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停止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维修改造严禁豪华装修等,但在中央党校教授林喆看来,“即使是本次发布的通知,也没有明确法律责任”,也即责任追究不够细致、过硬,对地方违反规定新建楼堂馆所等行为惩戒的“火力”还不够大。而对于具体违建的豪华超标办公楼,一些地方也仅仅是收回超标房屋再统一调剂使用,给人“建了就建了,你能拿我怎么样”的错觉,当然刹不住这股歪风了。

  此番“两办”再次发文规定,各级党政机关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并强调年终应把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事实上,近年来不少反响强烈的党政机关“豪华门”事件,都是民众率先举报、披露的,要最大限度地整肃楼堂馆所问题,单靠各地区的自查、自报是远远不够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充分发挥民众的力量,让那些自查的“死角”在民众的监督和举报下更大程度地暴露无遗,并积极而严厉地问责、查处、纠正,直至追究当地主要官员的责任,才能彰显清理整顿的力度和决心,才能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吴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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