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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谁来保护我的休息权

时间:2013-07-10  来源:  作者:  阅读:

  休息权,是宪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之一。尽管我国劳动法对于规范加班行为、保障劳动者休息权有明确规定,但现实中违规加班的情况仍大量存在,不但损害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也让劳动者无法体面劳动。

  有限的休息时间,被无休止的加班占据,劳动者健康亮起“红灯”

  安徽小伙李哲在高温下加班12小时后,最终死亡;

  江苏一位IT从业者,因为连续加班一个月而突然猝死;

  北京某公关公司年仅24岁的员工突发疾病猝死,去世前也是连续加班一个多月……

  这样的悲剧,时常见诸报端。

  北京东四环,高档写字楼鳞次栉比,多个大型购物中心亦坐落于此。中央商务区内,绿草茵茵,还建有一座占地近1万平方米的“空中花园”。然而,在此工作近两年的小曾,却没有时间享受这里的美景。

  “我已经很久没有在晚上9点之前离开办公室了。”小曾说,有限的休息时间,都被无休止的加班所占据。

  大学毕业后,小曾如愿进入在业内负有盛名的某公关公司。然而光鲜背后,却是无奈的付出。尽管他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8小时工作制,“但是我们很少准时下班。”小曾说,上午向客户汇报业务,客户的意见和指令通常要到下午才能反馈回来,“这样,工作就很难赶在6点下班之前完成了。”

  “最忙的时候就得熬通宵,从上午10点一直熬到第二天早上7点,这种情况一个月会出现好几次。”小曾说,公司其实很少明确要求员工留下来加班,只会给出完成工作的截止日期,但要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工作就不得不加班。“如果在截止日期前完不成任务,工资和奖金就到不了手里。”

  困得不行时,小曾会选择与同事聊天来提神。“等你习惯了熬夜就会发现,一到晚上,同事们都像打了鸡血似的。”小曾说。

  不仅平时需要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也常常不能休息。公关公司承担着为客户推广产品的职责,而节假日、休息日则是最好的宣传时机。小曾的同事曾说,“别人的放假日,就是我们的‘受难日’。当别人尽情享受美好生活的时候,我们却在加班工作。”

  尽管知道公司的做法可能违法,但是小曾却没有想过要维权。“现在就业形势这么严峻,要是不愿意加班,老板随时可以让你走人。”

  因为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小曾的健康受到了不小的影响:胃病、失眠、心律不齐、肥胖等问题困扰着这个年轻的小伙子。

  “经常超负荷工作、饮食不规律、休息质量不高,是在透支自己的健康。”北京某三甲医院的胸外科主治医师表示,过度加班可能导致劳动者患上慢性疲劳综合征,主要表现为神疲乏力、失眠多梦、耳鸣健忘、头发脱落及须发早白等。情况严重的,还会造成体内荷尔蒙代谢失调、免疫力降低等恶性连锁反应。如不及时治疗,很容易引发心脑血管疾病,甚至“过劳死”。

  加班现象并不仅仅存在于公关行业。据北京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职场人平衡指数调研报告》显示:目前,我国职场人日平均工作时间为8.38小时;30.3%的人日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最长为1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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